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創新潛質考核,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要注重考試成績,也要注重一貫表現。復試堅持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資格審查材料
復試前需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復試時進行核驗。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
3、學歷證明(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學生證
5、個人簡歷,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院系公章),獲獎證書等其他材料。
原件用于核驗,復印件以電子版形式發送指定郵箱(cabr1707 163.com)。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考生復試及錄取資格。
三、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3年學術學位類A類考生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分數要求;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3年學術學位類A類考生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分數要求,且符合我院調劑政策。
(二)復試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院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除外)。我院將根據研究方向和調劑情況,擬采取分批復試的形式進行復試。
復試名單確定后,我院將通過官網(www.cabr.com.cn,人力資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欄目)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三)軟件安裝與軟硬件測試
通過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應按要求備妥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
考生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手機或電腦均可。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保證考生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另一臺設備從考生背面拍攝,保證考生頭肩部、及第一臺設備的全部屏幕出現在視頻畫面中。
為避免來電及手機鬧鐘干擾復試,強烈建議正面拍攝設備使用電腦,其余設備設置靜音模式。建議兩路信號采用不同的網絡,例如一路用Wi-Fi,一路用4G/5G移動通信。如使用手機等移動設備,請根據安排的候場時間和復試時間總長度,提前購買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動設備電量充足。請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準備,有必要時提前備好手機支架等必要設備。
復試軟件擬采用騰訊會議軟件,請提前下載軟件并熟悉軟件使用方法。軟件下載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
(四)誠信承諾書簽署
復試前,我院將組織考生簽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并宣讀承諾書,承諾誠信應試,我院將對宣讀過程錄音錄像存檔。如考生不同意簽定承諾書,則視為主動放棄本次復試。組織復試專家組簽定《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成員誠信承諾書》。復試前,由復試秘書宣讀《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2023年研招復試規則》。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式。復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的具體內容根據各招生專業研究方向要求確定。
1、筆試部分(總計滿分30分)
筆試以答卷、撰寫學術報告或專業問答的方式進行,著力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等。各專業復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筆試辦法。
2、面試部分(總計滿分70分)
(1)綜合素質:滿分50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我院也將通過“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察。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b、專業素養與科研創新潛質;
c、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d、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考試方式如英語對話、口語翻譯、英文朗讀等。
各招生專業基于上述復試內容及要求,可根據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辦法。
(六)錄取有關規定
復試結束后,我院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出總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權重均為50%,即總成績=(初試總分/5)×0.5+復試成績×0.5),按招生專業研究方向總成績進行排名,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郵件或電話的形式通知考生復試結果和總成績。通過復試的考生,按要求在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提交體檢結果,體檢合格方予確定擬錄取。擬錄取名單通過我院官網(www.cabr.com.cn,人力資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欄目)公示至少10個工作日。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將對部分考生再次復試。
(七)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他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咨詢、申訴及監督
我院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組織復試,并在復試過程中接受考生監督。
咨詢電話:010-64517741、64517611,咨詢郵箱:cabr1707 163.com。
我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10-84281368,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監督電話: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