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
我系成立由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要成員的復試小組,負責實施面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實踐能力的考核。
三、復試名單確定
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我系根據本學科及專業特點和統考招生計劃、報考生源等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采取差額復試,達到我系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全部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統一公布。
我系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形式和時間
復試形式:我系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綜合能力考核采用上機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外語能力考核采用面試的形式。
復試時間:我系復試時間初步定為2023年4月2日。
詳細報到及復試安排將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進入復試的考生郵箱,請考生保持郵箱暢通,并在收到通知郵件后,需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是否參加復試。
五、資格審查與誠信考查
1.復試前,教育信息技術學系將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請考生在3月28日24:00前通過學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港澳臺地區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④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2022年10月現場(網上)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或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⑥其他需向學校提供的說明或證明材料。
(3)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考生請上傳在職證明或就業合同;
(4)考生另可上傳其他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
六、復試內容與成績計算
復試過程中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兩方面的考核(滿分500分)
(一)綜合能力考核(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動手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查)70%(350分)。
(二)外語口語與聽力能力考核30%(150分)。
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300分為復試合格,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復試
我系現代教育技術專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調劑復試。具體詳見后續通知。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錄取。
我系將根據一志愿考生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5+復試成績×0.5)進行排序后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學習形式分別排序。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需及時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系統查看復試結果。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還需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九、招生體檢
我校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初試和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確認、復試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
我系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研究生院將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我校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統一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其他
本辦法經教育信息技術學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教育信息技術學系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系
2023-03-20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教育信息技術學系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