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上海市有關文件和《華東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分數線
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資格基本分數線以學校劃定的學科門類基本分數線為準,實行差額選拔錄取。學院不再進行二次劃線。
二、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1.學院成立2023年刑事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各學科專業復試工作。
2.各學科成立專業復試工作小組,落實復試錄取具體工作。
3.學院組成復試巡查小組,負責巡視和監督本學院專業復試全過程。
三、復試基本要求
學院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1.復試原則上為差額復試。各學科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復試人選。
2.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其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報考時申請為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總分和單科分均在所報考專業復試資格線下各降5分。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人文社科類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5分。
5.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單科、總分均達到學校相關專業復試分數要求的,可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參加“優秀大學生創新人才夏令營”項目并經考核獲得優秀營員證書的考生,復試可參照學校招生簡章第十三條第五款執行。
8.原則上一個考生只能選擇我院一個專業(方向)參加復試。
四、復試形式、時間
2.各二級學科碩士點及有關專業方向復試日期如下:
專業 | 資格審查安排 | 專業復試安排 | ||
時間 | 地點 | 時間 | 地點 | |
刑法學 | 3月29日7:30-8:25 | 長寧校區新教201 | 3月29日8:30 | 長寧校區新教203、204、205 |
司法鑒定 | 3月30日7:30-8:25 | 長寧校區新教106 | 3月30日8:30 | 長寧校區新教101 |
刑事訴訟法 | 3月30日7:30-8:25 | 長寧校區新教202 | 3月30日8:30 | 長寧校區新教204 |
刑事司法學 | 3月31日12:30-12:50 | 長寧校區新教304 | 3月31日13:30 | 長寧校區新教306、新教305 |
紀檢與監察法學 | 4月8日8:30-8:55 | 長寧校區韜奮樓103 | 4月8日9:00 | 長寧校區韜奮樓101 |
*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新教學樓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光復西路1433號;
*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韜奮樓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
*外語語種為小語種的考生,復試由研究審生院統一安排,時間為3月31日,松江校區明法樓東c401候考,東c403考試,12點40分開始考試,先俄語,再德語,最后日語。;
五、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特別提醒: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考生需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和復試過程的誠信。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考生準考證原件(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原件;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供相應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1)應屆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3)預計2023年9月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教育機構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屆時能夠畢業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4.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需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明原件(其他語種帶相應的語言能力等證明);
6.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生、本科結業生)還需提供招生目錄中所注明的材料;
7.已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8.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必須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9.在校國防生必須提交駐校選培辦和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同意報考公函;
10.報考為單位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資格審查合格,發放復試通知單;
11.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原件材料。
(二)體檢
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三)復試內容
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創新精神和能力;在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踐能力等。
外國語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思政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主要考查專業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等。
(四)復試成績
復試總成績為250分。其中,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考核滿分為150分,外國語測試滿分為100分。
六、錄取工作
1.復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s.ecupl.edu.cn/)查詢復試成績及是否錄取。
2.我校研究生院在網上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3.公示結束后,請考生登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s.ecupl.edu.cn/)下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查表和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寄往刑事法學院。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