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結合實際,特制定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藥學院負責組織藥學、中藥學學科和專業的生源調劑和復試工作,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復試工作機構
藥學院成立考試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院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復試小組。
1.藥學院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入紀檢、監察人員),負責組織藥學院的招生復試工作,并組織兼職碩士生導師來校參加復試的工作安排。
2.復試小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導小組成員(含導師)組成,設組長1人,秘書1-2人,監察員1人。復試小組應有英語聽說能力強的成員參加。
復試小組工作職責: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實際情況,及時確定復試內容、命題(含專業課考試、綜合素質考查、專業外語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試題)、明確答題要點和評分標準、組織考務工作、評定復試成績、寫出復試評語并提出是否擬錄取的意見。
復試要全程錄像和錄音,并妥善保存一年,其間隨時備查。復試秘書現場做好書面記錄,填寫復試情況登記表,交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報藥學院學科建設辦公室。藥學院學科建設辦公室將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匯總,復試結束后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公正、公平、公開、科學的原則。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工作實施
復試工作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復試總分為300分,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合格,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通知
復試分數線及一志愿復試名單經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審定后,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發布,調劑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在西南醫科大學藥學院網站(https://yxy.swmu.edu.cn/)發布。
(二)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發布,并由復試小組秘書逐一通知考生復試時間、地點等。請考生保持電話通暢,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聯系上,由考生個人負責。
(三)復試方式
線下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院將在學校研招辦指導下進行考生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請自備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規定者,不予復試;凡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1.考生身份審查: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準考證上的照片一致。
2.學歷學位審查: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查。對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進行審查。
3.學歷學籍核驗:復試前完成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網上核驗工作。
復試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藥學院發放的《復試通知單》按要求參加復試。
(五)復試資格核查
復試小組秘書在復試前需核查復試考生資料,考生應仔細閱讀《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須知》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六)復試組織及過程管理
復試由我院負責組織,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我院將提前在本院網站上公布復試、調劑實施細則,招生人數,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小組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各復試小組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交學科建設辦公室。各復試小組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招生管理規定》,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七)嚴肅考風考紀
學院及各復試小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八)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筆試(滿分100分)、專業外語(滿分30分)、實踐技能考試(50分)和綜合面試(120分)。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
1.專業課考試
由各學科組出題,總分100分。
2.專業外語考試
由各學科組出題,總分30分。
專業課和專業英語考試時間60分鐘。
3.實踐技能考試(50分)。
根據學科的實際情況,進行實驗操作理論或實踐考核。
4.綜合面試(120分)。
考試時間20分鐘。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
(九)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小組成員獨自評分。復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復試成績。復試評語由復試小組集體討論后寫出,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有效。
考生總成績按照滿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如下:
考生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5)×50%+(考生復試成績÷3)×50%
復試小組秘書按照公式折算為總成績,雙人審核無誤后將成績報送至學科建設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進行公布。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對該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我院將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在西南醫科大學藥學院網站(https://yxy.swmu.edu.cn/)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充分了解藥學院調劑信息與要求。
(二)調劑原則
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各學科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初試成績要求。
(三)調劑工作安排
1.學院根據教育部通知,將調劑信息報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西南醫科大學藥學院網站(https://yxy.swmu.edu.cn/)上發布,同時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缺額信息及接受考生調劑的基本要求,允許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將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復試結束后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公示擬錄取名單。
2.我院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校,院系所、專業、學習方式都不變,只變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會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蓋章掃描件于擬錄取后一周內發送至復試秘書郵箱,各院所收齊后于規定時間內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考生報到時須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紙質蓋章版原件,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錄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合格,按照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同一學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對考生進行分組復試。不同的復試組分別劃撥招生計劃,同一復試組內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初試和復試按權重相加)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試總成績排序出現并列時,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復試結束后擬錄取考生和導師實行師生互選,確定導師。
(三)其他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將由領導組決定。
七、復試、復審不合格情況及處理
(一)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有弄虛作假,初試時有違紀作弊行為者,視為復審不合格,除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外,還將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
(五)對復試、復審以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及時通知考生。
(六)入學后3個月內,辦公室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工作要求
(一)實行明確責任、落實責任、追究責任制度
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和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每個復試小組還須設置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上線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有改動,將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加強考生咨詢服務
學院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復試工作的指導。
(五)實行復議制度
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及學院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將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復核,并及時對考生反饋復核意見。
研究生院申訴和投訴電話:0830-3161326
郵箱:yzb swmu.edu.cn
信訪電話:0830-3177023
郵箱:xinfang swmu.edu.cn
(六)嚴守招生紀律
各復試小組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1.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不能帶通訊設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均交由復試秘書統一管理。
2.學院任何工作人員和導師不得在復試之前對考生作出允準或不允準其復試或錄取資格的承諾。
3.嚴格命題管理。復試命題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全體工作人員、各復試小組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的通知》(教學廳〔2019〕12號)、《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西南醫大研〔2019〕28號)精神,選派政治過硬、品行優良、業務熟悉、責任心強的人員承擔命題工作,并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4.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期間不得將任何與復試相關的信息對外公布,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須承擔刑事責任。
九、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擬錄取后一周內持本人身份證前往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進行體檢,入學后還須統一進行結核篩查。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swmu.edu.cn/)下載。
附件: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組
組長:韋思平
副組長:唐艷斌、羅懷容
成員:黃毅嵐、鐘志容、王俊、高蝶、趙曰水、羅宏麗、高曉威、張春、張丹、唐燦
辦公室:藥學院學科建設辦公室
辦公室成員及秘書:王芳、劉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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