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中國書法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實行集體決策,全面落實招生主體責任,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整體工作全程監督。
(二)學科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美術領域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5名專家組成,配1名秘書,在學校和學院指導下,負責對本專業考生進行全面的考查,小組成員一般為西安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導師,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
二、復試安排
(一)復試報到: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報到時間要求報到(攜帶復試審核材料、成績單、各類獲獎證明)。
報到時間:2023年4月3日14:00至18:00
報到地點:西安市金花北路4號西安工業大學中國書法學院教四樓一層院辦。
(二)復試形式:現場復試(綜合面試、專業創作)。
(三)復試時間:
2023年4月4日08:00至13:00綜合面試
2023年4月4日14:00至17:00專業創作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包括綜合面試和專業創作兩個內容。綜合面試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專業創作時間3小時。
(一)綜合面試內容及要求:
1.專業素質和能力(共計90分)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和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發展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共計10分)
(1)參加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
表現等情況;
(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里健康情況;
(3)人文素養;
(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實際表現,內容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創作內容和要求:
按照專業創作要求,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應考試設備(筆、墨、硯等)。
1.用學校提供的創作專用四尺宣紙創作2幅不同書體作品(每幅作品100分,共計200分)。
2.創作專用紙和創作考題在考試開始時拆封,考生在創作專用紙蓋章位置填寫考生信息。
3.評分標準:
A、對傳統技法的掌握能力(25分)
B、對傳統技法的融合能力(25分)
C、筆墨表現技巧(25分)
D、文字書寫規范、準確情況(25分)
(三)同等學力加試內容及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在復試時統一進行,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學院確定并在學院網站公布。加試科目每科總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流程
(一)復試資格審查
審查材料:
1.應屆本科生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2.非應屆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5.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該在復試前提交學信網學歷(學籍)核驗報告。
考生應確保資格審查提交的本人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以上提到復印件的材料及同等學力考生學信網學籍學歷證明交學院保管,復試結束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特別提醒: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所有考生正式復試前必須按照要求簽訂《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二)復試
每個考生按照復試內容及要求進行復試。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按學校和上級單位有關要求參加復試。
(三)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考核內容的成績之和。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初試成績(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總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3.總成績按照考生報考研究方向分別排序。
(01方向:書法創作研究;02方向:國畫創作研究;03方向:篆刻創作研究)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執行統一復試標準。
(四)名單公示及擬錄取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在學校統一公示期內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監督及違規處理
(一)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二)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
(三)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四)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五)監督和投訴電話
擬錄取名單公布后,如有異議,請于公示后10日內實名以書面形式反饋。
書法學院監督電話:029-83209056
郵箱:676834403 com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單位相關文件執行。
西安工業大學中國書法學院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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