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
二、招生計劃及生源范圍
博士招生計劃5人;碩士招生計劃20人,其中接收地區陜西省10人、青海省10人。
三、報考條件
四、報名與考試
1、報考資格審查。碩士考生須持《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博士考生須持《報考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到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或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進行報考資格確認,經審核同意蓋章后領取網報校驗碼。
2、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將《201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一份于2018年11月15日之前寄(送)至鄭州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綜合管理中心633房間,郵政編碼:450001,電話:0371-67739068)。
3、碩士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統一入學考試,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博士考生須按照我校博士招生相關工作流程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參加相關考試或考核。
五、錄取
錄取工作堅持“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特殊政策。
1、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錄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必須在錄取前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均不遷轉戶口。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畢業生)與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畢業后,必須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3、普通計劃考生不得錄取為少民骨干計劃研究生,少民骨干計劃考生也不得錄取為普通研究生。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8年10月12日